关于印发辛集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03月03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21〕4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7日
辛集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增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根据《河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冀减委办发〔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防大震、减大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突出风险防控,分类精准施策,着力实施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有效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全面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和统筹协调。坚持拆改结合,精准施策,立足阶段目标,兼顾总体目标,分类分步实施。坚持聚焦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充分尊重房屋设施所有权人意愿,优先加固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房屋设施,逐步完成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
三、工程目标
地震易发区指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高烈度区。
总体区域:我市全域均为地震易发区,其中:地震烈度8度区包括南智邱镇、王口镇、马庄乡;地震烈度7度区包括辛集镇、旧城镇、张古庄镇、位伯镇、新垒头镇、新城镇、天宫营乡、前营乡、和睦井乡、田家庄乡、中里厢乡、小辛庄乡。
总体目标: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对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高烈度区内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险化学品厂库进行抗震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阶段目标:本着推动民生关系密切、危险程度高、地震烈度大的项目优先实施的原则,2023年底完成设防烈度8度区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险化学品厂库的抗震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可推广的工作机制;2035年底完成设防烈度7度区房屋设施的抗震加固,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能力,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
四、工程任务
参照国家《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总体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加固工程实施目标、实施任务、实施流程、技术方法,持续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
(一)城镇住宅加固
结合城镇住房改造等相关工作,分类、分步实施,优先将符合条件的50户以上集中成片的D级危房及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C级危房纳入棚改等相关政策范围,用足用好各项补助资金。对纳入相关政策范围的危房,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不满足设防要求的建筑采取结构加固措施或拆除重建,同时做好加固房屋的数据、档案管理。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有计划、分步骤提升城镇既有老旧住宅抗震能力。(实施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学校加固
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以学校校舍为重点,推进校园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舍防震抗灾能力。民办、外资、企(事)业办学的校舍加固改造由投资方和经营方负责,相关部门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实施部门:市教育局)
(三)医院加固
统筹医院建设有关工程及资金渠道,加大投入规模。通过维修、加固、重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各级各类医院满足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提升医院整体抗震防灾能力,确保震后主体功能不失效,继续发挥抗震救灾救治功能。(实施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四)农村民居加固
统筹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专项等相关资金,适当调整政策支持,加大投入规模,通过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方式,持续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切实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消减灾害风险隐患。(实施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交通生命线加固
依托危桥改造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轻重缓急、试点先行,分类分步实施。优先选取典型桥梁开展试点,进行补强加固,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实施。企业所属重要交通生命线工程加固改造由投资方和经营方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实施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六)电力网络加固
开展电力网络风险排查,对不满足设防要求的设施进行补强加固或应用减隔震措施,提升电力网络抗震防灾能力,消减灾害风险隐患。(实施单位:国网辛集供电分公司)
(七)电信网络加固
开展电信网络风险排查,对不满足设防要求的设施进行补强加固或应用减隔震措施,提升电信网络抗震防灾能力,消减灾害风险隐患。(实施单位:电信辛集分公司、移动辛集分公司、联通辛集分公司、中国铁塔辛集分公司)
(八)危险化学品厂库加固
对危险化学品厂库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对不满足国家标准、规范的安全设施或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危险化学品厂库进行补强加固或异地重建,提升危险化学品厂库防震抗灾能力,消减灾害风险隐患。(实施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市城乡发展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参照地震、住建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应急避难场所建筑、场地、设施和功能进行提升改造、加固。结合防灾需求,因地制宜规划、设计、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实施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五、工程进度
2021年底前完成房屋设施普查、鉴定工作,2022年至2023年完成王口镇、南智邱镇、马庄乡房屋设施加固工程,2024年至2035年完成剩余乡镇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一)第一阶段(2021年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
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高烈度区要完成房屋设施普查、鉴定工作(附件1、2),建立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工作中要认真梳理加固工程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确定加固工程重点目标、实施路径、投入渠道和拆除重建、避险搬迁、加固改造的具体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第二阶段(2022年—2023年)为重点推进阶段
本着重点建筑物、重点建筑设施优先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调整优化政策,拓展投入渠道,全面完成列入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消除8度区房屋设施安全风险。
(三)第三阶段(2024年—203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
充分利用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形成的可推广的房屋设施加固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全面推动地震易发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加固工程实施,消除房屋设施安全风险。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我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和电信辛集分公司、移动辛集分公司、联通辛集分公司、中国铁塔辛集分公司,联合组建辛集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协调工作组,研究解决工程项目设计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落实工程所需政策、资金,推进工程实施。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成员包括协调工作组部门联络员,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定期汇总工作进展,组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协调工作会议议定事项。
各实施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有效做好房屋设施加固工作。
(二)部门分工
我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共同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程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乡镇政府做好配合。
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推进工程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及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厂库排查、鉴定和加固。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推进工程实施。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相关投资支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城镇住房改造等现有机制和经费投入,统筹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专项等相关资金,开展城镇住宅、农村民居排查、鉴定和加固。
市财政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预算资金,落实相关资金预算管理。
市教育局: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等校舍安全有关工程及资金渠道,开展中小学校校舍排查、鉴定和加固,高标准建设学校应急避难场所。
市卫生健康局:统筹医院建设有关工程及资金渠道,对接行业类别标准规范,开展医院建筑鉴定加固。
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等方面排查、鉴定和加固。
市交通运输局: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开展重要交通生命线工程的排查、鉴定和加固。
国网辛集供电分公司:开展电力设施排查、鉴定和加固。
电信辛集分公司、移动辛集分公司、联通辛集分公司、中国铁塔辛集分公司:对接行业类别标准规范,开展电信网络实施排查、鉴定和加固。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
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环境污染防治、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等监督管理,为房屋设施加固提供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三)经费保障
工程所需资金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通过政府投入、社会资金多渠道筹集。政府投入主要依托农村危旧房改造、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危桥加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等常态化专项资金,适度加大投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重点地区的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倾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灾害重”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将实施好加固工程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好落实。
(二)部门协同推动形成最大合力。按职责分工,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协调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工程实施。各加固工程实施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指导加固工程实施,通报工程进展,开展督导检查,研究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
(三)优化相关资源配置。加固工程主要依托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危桥加固等既有项目相关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争取和安排增量资金。涉及电力、电信、危化品厂库等企业为工程主体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相关投入。
(四)做好宣传、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居民、企业参与工程实施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组建专家队伍,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村镇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村镇住宅抗震加固技术指南》《高烈度区农房抗震鉴定加固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编制适应实际的加固技术图册,交流工作经验,宣讲法规政策,开展技术培训,为工程实施做好技术支撑。
我市房屋设施普查、鉴定工作需于2021年底前完成,在此期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要密切协作,各实施部门(单位)要于每月27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附件1、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102办公室。
联系人:周光远、曹剑,电话:83222315
附件:1.辛集市住宅房屋建筑抗震能力统计表
2.辛集市非住宅房屋建筑抗震能力统计表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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