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河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的意见
2020年12月03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20〕46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河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
若干措施》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着力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顺畅运转,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意见。
一、支持我市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在2020年底前,对依据出口目的国标准生产且相关标准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因疫情影响转内销的,由企业作出相关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进行销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贸企业在内销出口产品时,可在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其产品标准,或向购货方提供其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书面承诺文件。我市外贸企业对出口转内销产品,要按照国家产品标识标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标识,并对加贴的中文和外文标签、标识的一致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向外贸企业宣传出口转内销相关政策。认真梳理汇总各级各部门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的政策措施,及内贸生产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成立政策宣讲组,通过线上宣传、组织培训、入企宣讲等形式,推动外贸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为企业出口转内销提供帮助。(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三、帮助出口转内销企业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支持我市外贸出口转内销产品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对接正规认证机构。鼓励CCC指定认证机构为我市生产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内销企业提供CCC认证相关培训和服务,优化认证程序,缩短认证办理时间。加大对虚假认证和买证卖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对我市生产“三同”产品的外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清单并定期更新,及时推送相关部门。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三同”产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三同”产品适用范围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我市更多消费品、工业品领域的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在“三同”产品质量检测、消费端质量查询、国际标准差异对比、消费者质量状况反馈等方面,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更好服务。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报道,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配合)
五、加强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外贸企业通过与品牌商协商获得出口转内销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按照《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给予资助。加强对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指导和服务,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工作,指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破解开拓国内市场品牌障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依托河北省(医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外贸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结合我市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两新一重”)建设需要,鼓励企业参与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帮助外贸企业融入投资项目产业链供应链。(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对转内销产品政府采购力度。积极协调将我市符合条件的出口转内销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与其他国产产品同等对待,公平公开进行招标采购。指导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入驻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引导无内销人才、经验及品牌的外贸生产企业通过产品代理、贴牌模式,上线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八、支持外贸企业技术和工艺升级。鼓励为国外生产配套零部件和中间品的外贸企业,利用工信部“产业链供需信息对接平台”发布供需信息,为相关企业提供配套,畅通产业链。引导我市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发挥外贸企业质量研发等优势,应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通过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创建自有品牌,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引导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充分发挥辛集电商直播基地平台优势,组织引导食品、服装、工艺品等消费类产品出口企业对接。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在国内大型电商平台设立线上外贸产品销售专区。(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十、搭建出口转内销线下销售平台。支持我市内销意愿强的外贸企业,与商超建立长期直采供货关系。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外贸出口产品专区,集中销售外贸出口产品,对进入外贸专柜(区)的产品,商场实行“多费合一”,按照不超过销售额的15%收取费用,并给予2个月缓缴期,具体费用标准、结算方式由商超与入驻外贸企业根据产品品类协商确定。结合节假日商超促消费活动,举办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组织开展“出口产品下乡”活动,利用商品批发市场等拓展农村市场,丰富农村商品供给。(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十一、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我市外贸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128届广交会、第十八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饮料展览会,做好参展企业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拓展内销渠道。加大对参展企业支持力度,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对企业参展的展位费、线上展示费等予以扶持。(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十二、优化出口转内销企业办税手续。加强税收服务,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办税服务厅绿色通道和容缺办理服务。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为出口转内销企业量身定制涉税事项“一网通办”功能,通过河北网上税务局移动端,拓展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提供更多“掌上办税”便利,并提供“非接触式”发票票种核定和“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十三、强化出口转内销融资保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特点和需求,加快金融产品创新,灵活运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小微金融债等政策工具,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引导我市出口转内销企业与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对接,为企业加大保障力度,提供多元化的保险服务。引导企业采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以扩大内销,避免因买方拖欠、破产等商业风险造成的货款损失。鼓励金融机构为转内销企业提供保单项下贸易融资服务。支持保险公司提供资信服务,帮助企业筛选优质买家,并根据企业情况配套相关产品服务。(责任部门:人行辛集支行、市发展改革局)
十四、加强出口转内销政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我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出口转内销相关业务培训、宣传推介、信息服务等,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内销展会。助力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对外贸企业参与政府举办的相关展会、与国内平台对接合作,给予相应支持。加快各类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十五、做好出口转内销宣传引导。组织我市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良好环境。通过培育典型、榜样示范,引导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梳理汇总内贸生产及流通环节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充分利用小视频、线上课件、在线培训等平台载体,加大企业内销人才技能培训力度。(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稳住外贸基本盘。
附件: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8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