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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4日

有 效 性:有效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9月14日         字体:[   ]

 

 

 

辛政办字〔202025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辛集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因地制宜、创新管理,认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积极推进重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努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管理大队,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市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部门,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业务培训、督导检查、验收评价等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任务目标

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发生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年度同比下降;不发生“黑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引发的安全问题;不发生因占道经营导致的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问题;与国、省道相交的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部门分工

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将完善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农村道路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协调相关部门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督促农村地区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县道及列养公路乡道、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维护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督促运输企业、城乡客运机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和指导,依法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三夏”和秋收期间作业农机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

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路面执法、车辆登记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依法处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小分队,不定期下乡巡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指导各乡镇配备必要的设备。

五、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一乡一站”“一村一站”“一所一队”“一校一员”建设

1.“一乡一站”。各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由乡镇长兼任站长,主管副职为副站长,在现有在职乡镇干部中择优选用3至4名工作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本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学校(幼儿园)、重点运输企业等各项信息工作台账的建立完善和日常填报;管理农村交通安全平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统筹规划交通安全劝导站站点设置;纠正、制止、劝导和举报交通违法行为。2020年底前,各乡镇交管站和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

2.“一村一站。各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劝导主任任站长,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主要在现有的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中调配解决。具体负责本行政村车辆、驾驶人等基础信息采集并建立信息台账,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重大节假日、集市、庙会或婚丧嫁娶活动时跟踪管理劝导、阻止交通违法行为。2020年底前,各行政村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配备率达到100%。

3.“一所一队”。全面落实《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4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一所一队”警务改革,积极拓展基层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各基层派出所组建交警中队,在2020年底前建成率达到100%。

4.“一校一员。市教局要组织中心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员由学校主管交通安全的副校长或专门人员担任。学校交通安全员负责对学校自己购买或者租用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驾驶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台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黑校车”对非法接送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和举报。2020年底前,乡镇中心校交通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

  1. 大力推进农村公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和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文件)文件精神,大力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推动生命防护工程向农村道路延伸。

    1.推进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全面研判,分析事故成因、查找隐患点段,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要加大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排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涉牌涉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低速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的专项整治行动,剔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完成通行客运班线集中的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完成整改治理工作,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

    2.开展公路沿线集贸市场排查整治工作。国省道沿线乡镇要全面排查辖区公路集贸市场,开辟适宜的集市场地,力争在2020年底前将所有违法占道经营,易造成交通拥堵的集贸市场迁离国省道。公安交管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公路集贸市场的时间、规模和违法占道情况,派出足够警力和车辆清理违法占道和违法停车,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重特大交通事故隐患。

    3.建立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部门联动机制。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与沿线乡镇要紧密结合,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在大力推动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的同时,通过在事故高发路段和路口以及村镇集市等部位设置警示提示标牌,安装减速带、防撞墩、安全护栏等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大力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1.完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宣传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纳入新闻媒体宣传计划,按照不低于公益广告宣传总量5%的比例,落实宣传计划。交通管理部门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培训作为加强事故预防源头治理的重要工作措施来抓,定期下乡进村开展安全宣教。

    2.强化传统宣传阵地建设。市、乡、村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六个一”活动,即村组大喇叭每周一讲,广播电视台每月一播,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板报,每学期至少一次交通安全课。

    3.大力推动媒体宣传。结合农村特点,将交通法、农机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驾驶技能、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内容,通过标语横幅、广播电视、进村入校反复宣传;利用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向群众广泛宣传;收集农村客货运输驾驶人、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乡镇村组干部、学校教师等群众的联系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短信、微信点对点宣传,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4.抓好示范乡(镇)、村、学校建设。要借鉴外地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思路,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每个乡镇至少创建1个交通安全管理示范村、确定1所中心校为交通安全示范校。新垒头镇、田家庄乡作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全面落实本方案各项要求,尽快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配齐工作装备

    乡镇交管、农村劝导应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和执勤装备。各乡镇应配备专门的办公室1间,门外悬挂“交通安全管理站”牌匾;也可与其他部门合并办公,并加挂“交通安全管理站”牌匾;各行政村也要设立交通安全办公室

    各派出所门前加挂乡镇交管中队牌匾,设立办公室、备勤室(可与派出所备勤室合用),确保具备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条件成熟的乡镇交管中队可增加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职责,使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工作。

    (二)开展业务培训

    1.公安交管部门要成立专班,联合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加强对乡镇交管、农村中心学校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站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交通安全宣传等业务培训并经常性地对履职情况进行点评以整改问题、激发热情、促进工作。

    2.市交安办要组织各乡镇、行政村开展农村基础数据汇总、采集和录入强力推进“河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操作培训。要建立健全工作指导、督导检查以及定期通报制度,确保乡村两级农村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深入开展。

  2. 加强督导检查

    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3. 明确管理职责

    1.隐患排查整改职责。各乡镇要滚动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协调联络相关部门抓好整改;清理占道经营集市、马路市场以及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行为;协助劝导、举报“黑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以及农村面包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2.交通安全宣教职责。各乡镇派出所、交管站和农村劝导站要积极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在集市庙会、婚丧嫁娶、学校上下学期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各行政村要通过农村“大喇叭”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有条件的村可建立微信群,定期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定期进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突出加强交通法规和文明出行教育。

    3.科技信息应用职责。整合资源搭建监控平台,市交安委负责整合“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农村道路监控等视频监控资源,建立视频监控平台,对辖区道路实施网上巡控;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各乡镇(园区)行政村农村信息系统应用率达到100%;乡镇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础信息在农村信息系统的录入率达到80%;农村信息系统月度动态工作信息录入量达到全省平均值的100%。

    4.警保联动劝导员责任。警保联动劝导员采取守点控线等方式履行交通安全劝导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基础信息采集员、道路隐患排查员、快处快赔代办员、车驾管服务代办员、保险业务代理员等职责。

  4. 完善运行机制

    1.建立督办机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交安委年度督办事项。

    2.定期会议机制。市交安委、各乡镇交管站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传达上级工作部署,通报工作信息,分析安全形势,剖析安全隐患,安排季度工作任务。

    3.检查督导机制。市交安委定期对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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