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管服务等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确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其中,在实施范围上,明确了改革要实现项目、流程、事项“三个全覆盖”。
第二部分是优化审批流程。一是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确定了每个阶段的主要内容。二是深化并联审批,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必须协同配合。
第三部分是精减审批环节。一是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二是合并审查事项,三是转变管理方式,四是调整审批时序,五是规范审批事项,六是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七是推行区域评估,八是推行告知承诺制。
第四部分是完善审批体系。主要内容是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建立“五个一”的审批体系:一是“一张蓝图”,二是“一个系统”,三是“一个窗口”,四是“一张表单”,五是“一套机制”。
第五部分是强化监管服务。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加强对践诺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三是加强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并加强全过程监管,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纳入统一监管,实行服务承诺制。
三、保障措施
为加强统筹组织实施,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二是强沟通反馈和培训,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三是严格督促落实,促进改革措施落地。四是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五是持续深化完善,加强对改革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