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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0日 作者: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材料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冀政办字〔201939号)文件要求,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本《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未来一段时期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参与互动、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二、基本结构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任务职责,明确了建设管理、内容发布、协调联动、考核评价职责分工。第三部分是功能建设,提出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政务服务三项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了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定位。第四部分是运维管理,从开设整合,内容审核,形式把关、安全防护、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六个重点环节提出具体和规范要求,全过程贯彻鲜明政治导向。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试点示范等三项举措,确保《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到位。

三、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整合。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要开设微博和微信,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同时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账号坚决关停清理。2019年底前,完成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和公告备案工作。

二是严格发布内容和形式。要求加强内容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原创激励机制、网络内容巡查制度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发布频次,市政府政务新媒体应每个工作日更新,各乡镇(园区)、市政府各部门每周更新不少于3次。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访谈交流等形式发布,提升新媒体信息到达率和关注度。

三是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监管。要求市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市网信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政务新媒体巡查监看,宣传、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做好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强化政务新媒体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严禁违法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严禁公开涉嫌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舆情回应工作。提出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设立网络舆情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高新媒体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实效。对发现的新媒体政务舆情,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舆情处置引导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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