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引导、促进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推动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19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组织实施社会购买、渠道畅通、质量提升等三大行动,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部队院校等,面向我市贫困人口,扩大贫困人口经营的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部分,重点行动。主要通过“广泛开展社会购买行动”“大力实施渠道畅通行动”“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三方面重点行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
1、组织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等贫困人口的产品,组织贫困人口积极与京津两市及省、市内区域中心城市的大型超市对接,签订农超对接协议。
2、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销售终端设立消费扶贫专区,积极组织贫困人口参加各种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收储体系作用,依托粮食、肉类等储备制度,优先收储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农产品。
3、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我市贫困户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品牌的展示和推介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
第三部分,支持政策。主要通过“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用地支持政策”“构建激励引导机制”四方面落实支持政策。重点支持特色农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科技服务等,积极争取发展项目融资与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消费扶贫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支持贫困人口消费扶贫项目建设;加大对贫困人口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用地支持力度;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利益联结”“注重宣传引导”“强化督促落实”四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完善企业、合作社等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创新完善联贫助贫机制,让贫困户稳定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收益;鼓励在报刊、广播、电视和知名网站宣传推广贫困户产品和服务,推出一批优秀消费扶贫公益广告作品。各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三、重要意义
到2020年,全市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形成一批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出相应乡村游精品景点和旅游线路;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明显增强,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贫困人口与全市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