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冀政发〔2016〕43号),按照《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二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准备工作的通知》(冀体群字〔2018〕38号)安排,辛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方式,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基本原则,确保基本服务供给,突出普惠均等化。到2021年,完成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构建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创建任务。 (一)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一是“3+X”工程。二是10分钟健身圈。三是健身器材全覆盖。四是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 (二)加强体育组织建设。一是“4+X”体育组织建设模式。二是创建体育协会30个以上。三是创建体育组织15个以上。 (三)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一是举办好传统赛事。二是市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50场以上。 (四)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一是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二是日常监测和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制度。 (五)完善信息服务保障,建立全民健身网络服务平台。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二)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四)营造良好氛围。 (五)完善全民健身服务评估机制和绩效监督问责机制。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制定,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冀政发〔2016〕43号)的具体体现,发展体育事业不仅是文明的发达,更是物质的强大体现。体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出一个文明的环境,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我市经济增添活力。既满足了人民群众运动健身的基本要求,又满足了经济社会对身体素质的需求,为推进我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