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2017年5月12日,我市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辛政发〔2017〕10号),该政策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试行文件效益一般为两年,同时,由随着近年来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原部分政策措施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有些条款在国家新的政策出台后业已废止,因此,在原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最新政策以及我市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多项措施,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形成此文件(辛政发〔2019〕5号)。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分四部分19条具体措施,第一部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主要内容为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具体措施包括5条: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鼓励企业争创名牌、推进企业“两化”融合。 第二部分:支持创新创业空间建设,打造创新创业新载体。主要内容为促进创业空间发展,激发创新活力。具体措施包括4条: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建设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展电子商务公共交易平台、鼓励乡镇招商引资。 第三部分: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内容为在资金方面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具体措施包括5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激励企业上市、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减免涉企收费政策。 第四部分:开展公共服务活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主要内容为政府部门为创新创业提供各专项服务。具体措施包括5条:鼓励企业体制创新、大力引进高级人才、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深化创业培训辅导服务、简化审批流程。 三、政策亮点 该政策按照实效、可操作的思路,充分吸纳近年来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面对创新创业发展的新特征、新需求,精准施策,努力为创新创业清障助力。一是没有虚话套话,直接提出具体措施,一目了然。二是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边界的前提下,对创新创业给予最大力度支持,如在企业用地方面,对行业领先的新兴产业给予奖补,在支持企业研发、两化融合、激励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奖励幅度进行了提升。同时为增强操作性,每一款都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并提出涉及项目申报事项由牵头单位商协办单位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使各项政策措施能有效的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