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政策解读
一、此次《辛集市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下称《清单》)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整治形式主义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的突出问题,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按照《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冀政办字〔2024〕72号)》要求,我市及时组织力量对承接省政府赋权的47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征求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省司法厅的建议以及15个乡镇赋权处罚事项实际运行情况,将2020、2021年赋权乡镇的行政处罚事项由111项调整为17项,收回94项。
二、此次《清单》出台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二)《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2021年3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72号)
(四)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中编办〔2024〕194号)
(五)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
三、此次《清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清单》共计20项,其中本次下放行政处罚事项17项,包括城市管理领域7项,文化旅游领域3项,生态环境2项,水利领域2项,农业农村领域1项,民族事务领域1项,宗教事务领域1项。乡镇现有行政处罚事项3项,均为城乡建设领域。
四、有关部门、各乡镇如何做好此次《清单》调整工作?
1、厘清执法权限和职责边界。各乡镇要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清单》中的行政处罚权,同时附带行使对应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行政监管职责,落实与乡镇的行政执法衔接、协助、协作等工作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或证据,及时向具有管辖权的乡镇移交移送。
2、同步对接履职事项清单工作。要做好下放行政处罚事项与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同步衔接。《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要纳入乡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3、提升乡镇承接能力。市直指导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乡镇的行政执法培训、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乡镇要进一步强化自身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上沟通和横向借鉴,确保行政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