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2023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2020年)》的有关要求,特修订了《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2023年)》。
《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2023年)》适用于辛集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因沙尘和臭氧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畴。
三、主要内容
《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分为十二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是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及相应的职责划分。
第三部分是监测与会商。主要对监测、预报以及会商有关内容进行了界定和明确。
第四部分是预警。包括预警分级的界定、预警发布时间、发布程序与方式、预警级别的调整,以及预警降级和解除的界定。
第五部分是绩效评级有关要求,明确了开展绩效评级的方式,工作原则等。
第六部分是减排清单编制要求。对减排清单编制负责部门、编制要求以及清单编制格式要求和具体清单内容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第七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其中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所有涉气企业依据排污数量与治污水平,分为重点企业、小微涉气企业和其他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通知》要求,确定了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保障类企业正面清单以及保障类车辆。
第八部分是措施实施。包括责任落实、信息发布与宣传、公众监督。
第九部分是信息报告和总结评估。明确了信息报告时间节点要求,以及过程记录和档案制度,并确定了总结评估内容。
第十部分是应急保障。主要包括经费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保障。
第十一部分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备案。
第十二部分是附则。
四、有关问题说明
1、需开展绩效评级的行业界定?
(1)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界定了39个行业,包括长流程联合钢铁、短流程钢铁行业、铁合金、焦化、石灰窑、铸造、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铅、锌冶炼、钼冶炼、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岩矿棉、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药、农药、涂料制造、油墨制造、纤维素醚、包装印刷、人造板、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汽车整车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工业涂装等。其中辛集市对纤维素醚、水泥、涂料制造、砖瓦窑、农药制造、制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工业涂装、玻璃钢、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铸造、人造板制造、长流程联合钢铁、岩矿棉、制鞋、玻璃、耐火材料、油墨制造等21个行业进行了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
(2)《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界定了11个行业,包括塑料制品、有机化工行业、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印染精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商砼、沥青搅拌站、矿石采选与加工、轻质碳酸钙制造、集中喷涂、汽修行业的减排措施。其中辛集市对有机化工行业、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塑料制品、商砼、沥青搅拌站、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印染精加工等6个行业进行了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
2、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涵盖的对象?
辛集市辖区范围内所以涉气的工业企业,都涵盖在工业源减排清单范畴。
3、预案备案不同部门是怎么要求的?
(1)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根据本预案要求,修编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市大气办备案。
(2)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并向市大气办备案。
4、“一厂一策”公示牌制作要求?
“一厂一策”公示牌制作按照统一的模板进行,具体见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