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近日辛集市人民政府公布了《辛集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出台《辛集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我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及时有效发挥作用,提高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我市实际,坚持突出重点、科学研判、合理安排、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明确了市级重要物资储备部门职能,强调了承储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对承储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市级重要物资储备数量准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合格。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7章44条。
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6条),规定了办法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部门职责、收储和轮换方式等内容。
第二章规划与收储(第7条至第17条),规定了总体规划、目录管理、年度计划、临时储备、承储单位、承储合同、储存管理、禁止行为、安全防护等内容。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18条至23条),明确了市级重要物资储备部门职能,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强监管。
第四章轮换与动用(第24条至第29条),规定了物资轮换、报废管理、动用情形、回补机制、能力建设等内容。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30条至第37条),规定了贷款支持、资金保障、检查机制、应急预案、统计监督、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禁止行为等内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38条至第42条),对违反办法的有关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43条至第44条),规定了本办法施行时间。
三、修订情况
(一)优化了管理方式。一是建立市发展改革局和财政局统筹协调,各储备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二是加强统筹规划,要求制定重要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和年度计划的统筹作用。三是明确了市级重要物资储备部门职能,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四是明确市级重要储备物资实行目录管理,同时,考虑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情况,对未纳入目录管理又临时需要储备的重要物资,实行临时储备。五是明确选择承储单位或者企业的原则和方式、承储合同的内容、承储单位或者企业的义务和禁止行为。六是完善市级重要储备物资轮换和报废机制。七是明确市级重要储备物资动用的具体情形。七是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物资储备需求的分析研判和物资供应风险、库存情况的监测评估,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
(二)细化了保障和监督措施。一是加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贷款支持和资金保障。二是要求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和储备部门加强对重要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令执行,以及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三是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强化统计、审计、绩效评价对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五是列举了妨害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安全的禁止行为。
(三)明确了法律责任。一是规定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和市级储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虚报、瞒报储备物资数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擅自串换储备物资品种、变更储存地点,套取差价、骗取财政补贴,挪用、截留财政资金,拒不执行入库、出库指令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是明确未履行专库、专仓(专垛)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质量合格、储存安全等义务,未配合监督检查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四是明确妨碍政府储备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