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市领导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5号)上的批示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参照《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辛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辛政办字〔2020〕38号)进行了修订。
二、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7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等。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了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以及信息报告与通报等。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市级层面应对工作和应急终止等。
(五)后期处置。明确了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等。
(六)应急保障。明确了队伍保障、物资及资金保障、通信交通、交通与运输保障、技术保障、应急工程保障、应急资源管理、机制保障等。
(七)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预案实施时间等。
三、新旧预案对比
本次预案依据2022年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相比2020年印发的版本,对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信息报告、响应分级、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内容均进行了细化,使预案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名词解释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