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加快项目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着力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切实发挥项目建设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提升带动作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扎实做好项目决策谋划储备
围绕国家支持投资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各项目单位要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群众需求,结合“十四五”时期我市各领域专项规划内容,积极谋划、精心包装项目,有效提升储备项目数量和质量。各项目单位原则上要于每年7月份开始谋划第二年拟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提前半年启动项目谋划工作。
(一)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
1.主要申报方向。
2.申报要求。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
1.主要申报方向。
2.申报要求。
三、精心做好项目前期
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和项目遴选的关键因素,各乡镇、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抓紧抓实用地、规划等前期关键性环节,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做实项目前期资料,对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启动征地和组卷报批工作,经财政预算评审后,具备可招标条件,有效提升项目成熟度。
四、全力做好项目申报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要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沟通对接,加强项目申报政策指导,及时掌握申报要求,认真筛选论证项目,分清主次、明确重点、统筹推进,切实把好项目申报关;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结合投资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严格进行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审核,严禁违法违规融资和变相举债。
五、推动实施“模拟审批”和“拿地即开工”、“资金到位即开工”审批新模式
(一)基本内涵。
“模拟审批”主要是指项目建设用地未办理征收或出让手续,相关审批部门先行受理申报材料主件,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提前服务,模拟正式审批过程,出具与正式审批要素对应相衔接的预审意见书,项目单位根据项目预审意见书开展相关工作,待项目用地完成征收、出让手续并达到法定条件后,项目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相关审批部门将项目预审意见书转化为正式文件的审批方式。
(二)实施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
(三)实施条件。
1.项目主体部门应明确;
2.出具选址地块符合土地规划的预审意见;
3.属于市各职能部门审批权限范围。
(四)实施阶段。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至施工许可证核发阶段。
(五)基本原则
1.有效运行。
2.内部办理。
3.有效期限。
六、“模拟审批”办理流程
(一)项目预审
各审批部门(窗口)接到“模拟审批”项目相关材料后,按审批职责进行项目预审,并出具相关的项目预审意见书。
(二)文件转换
1.文件转换。
2.重新报批。
七、审批事项关键环节
按照《辛集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事项共涉及16个环节,经过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由39个工作日压缩至27个工作日内。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配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内。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配合。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合并办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三)施工许可阶段。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等部门配合。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
(四)竣工验收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验收。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明确部门职责。
(三)加强“模拟审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