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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辛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1日 作者: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辛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根据《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充分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制发了《辛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规范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二、目标任务

《预案》提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涉及范围

《方案》涉及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办、市外事办、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消防救援大队、供销联社、武装部、气象局、科协、武警辛集中队、团委、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火车站、高铁站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通信公司、各乡镇园区。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齐抓共管,协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四、主要内容

《预案》立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状,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阶段重要事项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对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提供了文件支撑,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五、保障措施

《预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抓好宣传和培训,确保《预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能够顺利实施。

六、关键词诠释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救助:指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给予的临时性、阶段性生活救助以及对因灾死亡人员家属给予的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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