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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辛集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辛集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0日 作者: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辛集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辛集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按照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两个目录。

二、主要内容

《辛集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一共有150个事项,划分为12类,分别是: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和其他领域。

《辛集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一共有30个事项,划分为7大类,分别是: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和其他领域。

三、公布意义

两个目录是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需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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