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为推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3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要求各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202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为依据,分级分层编制“三个清单”,做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
二、主要内容
(一)编制权责清单。按照中央、省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本部门权责,编制权责清单,在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上,逐项明确权力类型、权力事项、行政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要素。编制工作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对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工伤)六类事项进行梳理,要统一行政执法事项的拆分标准,逐项列明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等要素。编制工作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要求,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为依据,组织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行使层级、设定依据等要素。编制工作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出台意义
《关于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对权力清单制度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开展权力清单制度有利于推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