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方案》在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县市改革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和时限、保障措施5块内容。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工作目标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
坚持高效便民。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便民措施,让企业和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得便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性。
坚持协同推进。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坚持风险可控。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坚持分级分类,精准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进,动态调整。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4、工作任务和时限
(一)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
(二)确定保留的证明事项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三)合理确定适用对象。
(四)严格规范工作流程。
(五)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六)强化信息联通共享。
(七)加强行政协助。
(八)注重信用监管。
(九)强化风险防范。
5、保障措施
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建立编办、司法行政、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市司法局和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纳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列为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内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对有关告知承诺制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行政成本和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