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56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完善全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文件。
二、总体目标
提出“2020年底,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率、处置率均达到100%。2021年底,建成1座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率达到100%。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信息化监管平台。2022年底,建成医疗废物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平台。”等3项总体目标。
三、重点任务
确定“严格医疗废物源头管控、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等6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