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逐渐形成了良好的禁烧氛围,但仍有个别群众无视相关规定,我行我素,私自焚烧秸秆。3月6日上午,张古庄镇一村民因私自焚烧玉米秸秆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5日下午三点,张古庄镇小位村村民王某起将玉米秸秆铲倒在村西地里并焚烧,因大风失控引燃了地邻的垃圾堆,在火还没有灭的情况下自行回家,放任火势蔓延。 镇村两级干部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及时控制并扑灭了火情。经镇派出所和小位村村干部走访调查,发现焚烧秸秆者为张古庄镇小位村村民王某起,随即传唤王某起至张古庄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王某起行政拘留五日。 派出所民警对王某起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了焚烧秸秆的严重性,也对其他村民起到了警示作用。 下一步,张古庄镇将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悬挂条幅的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每村设立防火员24小时在岗巡逻,死看死守,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记者 冯磐毅 张松 李晴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