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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古庄镇一村民因焚烧秸秆被依法行政拘留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8日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逐渐形成了良好的禁烧氛围,但仍有个别群众无视相关规定,我行我素,私自焚烧秸秆。3月6日上午,张古庄镇一村民因私自焚烧玉米秸秆被依法行政拘留。

35日下午三点,张古庄镇小位村村民王某起将玉米秸秆铲倒在村西地里并焚烧,因大风失控引燃了地邻的垃圾堆,在火还没有灭的情况下自行回家,放任火势蔓延。

镇村两级干部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及时控制并扑灭了火情。经镇派出所和小位村村干部走访调查,发现焚烧秸秆者为张古庄镇小位村村民王某起随即传唤王某起至张古庄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王某起行政拘留五日。

派出所民警对王某起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了焚烧秸秆的严重性,也对其他村民起到了警示作用。

下一步,张古庄镇将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悬挂条幅的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每村设立防火员24小时在岗巡逻,死看死守,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记者 冯磐毅 张松 李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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