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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庄乡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发布单位:马庄乡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1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辖区内从事车辆冲洗、维修的经营主体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从事车辆冲洗、维修的禁止占用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
2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行政检查辖区内的农业经营主体 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
3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辖区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主体是否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从业人员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确定;主要管理人员中必须配备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原料采购、主要烹饪、仓库保管等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检验工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出售场地必须专用。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人必须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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