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建筑业企业8次,勘察设计单位7次,建筑市场中介机构5次,市政公用类企业5次,房产类企业4次,保障性住房单位2次,特殊规定的除外。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建筑业企业8次,勘察设计单位7次,建筑市场中介机构5次,市政公用类企业5次,房产类企业4次,保障性住房单位2次,特殊规定的除外。
主办: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辛集市信息网络中心
冀公网安备13018102000135号 冀ICP备13017949号-1 网站标识码13018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