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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金融管理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发布单位:辛集市人民政府

辛集市金融管理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第一责任层级
年度检查频次总上限:2次。
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行政检查1.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2.《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级县级
对典当行的行政检查1.《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
2.《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级县级
对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行政检查1.《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仅为省级)县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仅为省级)
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行政检查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一条
2.《河北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级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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