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辛政建议字〔2020〕第7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119号建议的答复
罗茂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河北省加强城市卫生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对市区环境保洁卫生、道路扬尘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了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作业方案,加强城市整洁管理,进一步改善我市区环境卫生质量,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水平。
为全面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加强道路洒水作业的精细化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工作制,洒水作业车辆和人员统一调度,做到分工明确,建立快速保洁捡拾队伍,实现快速保洁,主要街路达到双五双十作业标准。推行"以克论净"及常态化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全面实现垃圾落地限时限量管理制。
增加机械化作业设备,投入洒水车27辆,洗扫车38辆,电动冲洗车13辆。对市区一二级作业道路及核心区域开展常态化保洁作业,确保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对市区主干道出动洒水车、高压冲洗车、雾炮车联合作业定期深度清洗保洁。如有特殊情况,增加机械化清洗作业频率。道路冲洗完成后无残留尘土、泥沙等,交通标注线冲洗后洁净,实现路见本色。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明确专人指导监督,加强巡检频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我市区环境卫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城市卫生的清洁,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印章)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