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第二次内部联合全覆盖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第二次内部联合全覆盖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局《2020年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冀市监办[2020]58号)和辛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截止8月30日全市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辛双随机办[2020]10号)的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验证企业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科学性、准确性,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有机结合,我局决定利用企业风险分类结果,结合我局实际开展2020年第二次内部联合全覆盖“双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辛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矿业权企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林木采伐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用林地单位和个人、临时占用林地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单位、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抽查事项、抽查比例
(一)抽查事项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辛集市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辛双随机办[2020]7号)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对抽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联合检查。
(二)抽查比例
按照测绘单位25%,企业、个体工商户5%抽查比例,从全市市场主体基数中定向随机检查对象。
四、抽查工作流程
1、自然资源局法规科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再组织各相关科室实施抽查检查。
2、各相关科室依据抽查事项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初步确定检查事项及内容,并负责组织指导随机抽查工作,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一次性完成。
3、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辛集市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辛双随机办[2020]7号)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
4、各相关科室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5、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五、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涉及市场主体多、检查事项全、抽查时间紧,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正局长组织,主管局长以及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开展好此次联合抽查工作。
2、严格抽查工作时间,及时上报情况。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协调好抽查对象认领、检查前的准备、实地核查等各项工作,督导抽查工作进度,汇总上报。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抽查任务,并整理好抽查档案。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