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开征选2025年电动自行车补贴承办企业的公告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6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开征选2025年电动自行车补贴承办企业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装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遴选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省促进电动自行车产品改造换新活动安排,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5年第一批电动自行车补贴活动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2024年12月25日-12月27日。
全年遴选工作以月度为单位滚动开展,每月的1-3日可提交承办申请资料(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参与商户基础条件
1. 在辛集市注册电动车销售单位,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单位应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 承办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中销售额为0,存在套取补贴资金的承办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2025年承办企业名单。
3.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无法律纠纷,三年以来无类似活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安全事故,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4.要主动与信息化平台对接,上传备案参与产品品类、型号、价格等信息,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具备完善的电子销售台账查询功能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并保证合同、发票、资金三流合一,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设备或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消费者信息、产品品牌型号等。
5.与上游企业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
6.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
7.有正规的回收渠道或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公示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保证回收产品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置。
8.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其经营面积不小于100㎡;需在卖场区域安装摄像头,增设电子秤及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要求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临时存放点,并配备消防器材。
9.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能力,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
10.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异常安装照片核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辛集市电动自行车补贴活动参与销售商户报名表(附件一)
2.参与辛集市电动自行车补贴活动承诺书(附件二)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备注银行行号)、品牌商或经销商授权书(合作协议)复印件,满足营业面积100平米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与公示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项页面;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和销售主体的“首页--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以上查询结果的截图。
5.提供近上季度的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和电子销售台账(包含日期、客户名称、联系方式、商品型号、金额、数量、送货地址等信息)截图。
6.提供所有销售商品的目录和备案价格表,备案价格以最近3-5个月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参考。
7.企业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门店面积、在售品牌、销售网点辐射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一站式服务能力、财务制度等。
8.营业场所彩色照片2张(内部、外部各1张)。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彩色照片1张。摄像头、电子秤、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要求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临时存放点及消防器材等照片3张(共6张)。
所有资料准备纸质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邮箱(904568148@qq.com),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单位应于12月27日下午16:00前按要求向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西华路122号市发展和改革局316办公室
联系人: 车路广 曹策
电 话:0311-83283108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