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辛集市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政府办 2021年06月21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处非办发〔2021〕5号
辛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辛集市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实施方案
一、时 间:2021年6月15日上午9:30
二、地 点:市府广场北侧
三、参加人员:
辛集市领导
刘士民 市政府副市长
四、参加部门
金融办、政法委、公安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联社、法院、检察院、融媒体
五、参加各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
人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农发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廊坊银行、河北银行、邯郸银行、张家口银行、沧州银行、平安银行、农商行、齐鲁银行、人保、人寿、中华联合、太平洋人寿、太平洋财险、平安保险
六、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在各自辖区内于6月15日上午9点30分同时开展2021年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七、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认真制定宣传材料、条幅、宣传海报,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2、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开展宣传报道。电视台在电视频道黄金时段集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广告片。融媒体在《辛集时讯》刊登宣传有关非法集资经典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
3、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现场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相关内容,讲解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犯罪风险。
4、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针对学生、老年人、农民、就医病人等重点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特点重点宣传。
5、各金融机构自行印制海报宣传。印制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在各金融机构网点张贴宣传。
6、市交通局负责公交车LED屏宣传。
7、市公安局协调市府广场宣传位置的车辆停放。
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乡、镇(区)、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将活动照片、视频等报市处非办,并由市处非办综合整理后报省处非。[主要包含各乡、镇(区)主要包含宣传日活动照片、进村屯宣传活动照片,鹿城社区宣传进社区活动照片、视频;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主要包含电视台播放的宣传视频,公众号、报刊宣传原件或截图;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主要包含《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讲解活动照片;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针对特定重点机构、人群宣传图片、视频;市交通局公共交通工具宣传图片、视频;各银行金融机构门口条幅、大厅显示屏宣传照片、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