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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政府办        2021年06月09日         字体:[   ]


 

辛处非办发〔2021〕4号

 

 

辛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处非办通知〔2021〕27号)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按照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有关要求,我市于6月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在全行业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2021年6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按照处非联办要求,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乡镇、各部门要集中发声,汇集各方宣传攻势,形成宣传高峰。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这是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条例》加强自身的培训宣传,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作用。各乡、镇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养老服务、线上教育、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以及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强化警示提示。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特别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宣传形式

(一)拓宽宣传渠道。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地铁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综治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乡镇、各部门继续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二)丰富宣传方式。乡镇、各部门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各乡镇、各行业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三)提高宣传精准度。推动宣传方式从“大水漫灌精准滴灌转变。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容易滋生非法集资的重点区域、领域,对参与非法集资人群按地区、职业、性别、年龄、知识层次、媒体偏好等进行研究分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引导社会公众增强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四、工作分工

(一)市处非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综合调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服务,推动各成员单位宣传责任落实,促进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组织对本辖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委宣传部:协助组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合理安排版面、栏目,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

(三)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结合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以案说法,普及法律概念、程序和后果,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提示风险。

(四)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针对学生群体、学生家长加强宣传,主动组织“七进宣讲活动。

(五)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开展宣传,组织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机构、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对老年人群体的宣传教育,针对投资理财、消费返利、项目投资等老年人受骗多发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六)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开展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增强农民合作社社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宣传,在开发商楼盘显著位置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和横幅,向公众宣讲揭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

)金融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组织指导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示、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督导检查。按照新出台的《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问责办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是考核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倒扣分。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

(三)加强沟通交流。一是征集宣传素材。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处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选取1件以上优秀作品(多者不限)于6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处非办。二是征集宣传稿件。从即日起至710日,各乡镇各部门至少报送1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件(多者不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乡镇、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6月8日前邮箱报送联系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6月1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7月10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积极推广,在年底处非综治考评中酌情加分。

六、其他有关事项

宣传月期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详见附件1)。知识竞赛以“团队争霸”形式开展,以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含港澳台地区为单位划分战队。面向社会公众,任何个人均可参加,选择同一个地区的用户自动组成同一战队。活动截止时,总成绩排名前十的战队即为优秀战队。

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本次知识竞赛进行宣传推送,积极组织发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参加竞赛,力争我省战队取得优秀成绩。

 

 

 

联系电话:83283558

电子邮箱:xjsjrb@163.com

附件1:“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doc

附件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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