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政府办 2020年06月04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冀处非发〔2020〕2号)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市决定于6-7月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全市范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联动创新”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确保全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落实。
2020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作出明确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二)紧扣宣传主题,提升宣传效果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突出宣传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着眼重点区域,对商务写字楼、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四是突出以案说法,普及非法集资案件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办案原则广为人知,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2.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电视宣传持续至12月底)。二是针对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特点,树立“以网治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是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乡镇各部门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3.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二是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三是及时开展风险提示,结合在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隐患,针对苗头性风险,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四是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三)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宣传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市委宣传部协助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开展宣传报道。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结合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通过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犯罪风险。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针对学生、老年人、农民、就医病人等重点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特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主动组织、积极参加“七进”宣讲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非法集资类讯息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开发商楼盘显著位置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和横幅,向公众宣讲揭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市交通局负责在公交、出租车等流动交通工具展示滚动宣传。各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
市处非领导小组印发全市《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二)具体实施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各乡镇各部门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按照省处非领导小组要求,为扩大宣传声势,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各部门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督导检查。按照新出台的《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问责办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是考核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倒扣分。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
(三)加强沟通交流。一是征集宣传素材。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处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选取1件以上优秀作品(多者不限)于6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市处非办。二是征集宣传稿件。从即日起至7月10日,各乡镇各部门至少报送1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件(多者不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乡镇、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6月8日前邮箱报送联系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6月1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7月10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积极推广,在年底处非综治考评中酌情加分。
联系电话:83283558
电子邮箱:xjsjrb@163.com
附件:2020年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七进”等宣传活动 |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 | 网络宣传(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短信等) | 户外广告、宣传品 | 其他 | |||||
活动场次(次) | 参与群众人数(人次)) | 刊印份数、播放次数 | 发布原创作品数(篇) | 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次) | 互动宣传覆盖人数(人次)) | 发送短信(条) | 海报、展板(份);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广告、楼宇电梯广告等(次);传单、手册、赠品等(份) | 被新闻媒体报道(次) | |
填表说明:1.“七进”宣传活动是指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深入机关、工厂、学校、家庭、社区、村屯、网点等开展的讲座、宣讲活
动等。
2.表中项目未开展的填写“0”,表中未列举的创新宣传方式可在总结报告中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