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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政府办        2020年04月15日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鹿城社区,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市处非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并制定《辛集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政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请于4月17日将联络人名单报送我办。

联系人:李子萌   电话:83283558

 

                                                                                                          辛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辛集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根据许勤省长、葛海蛟副省长批示指示要求,决定于2020年4月15日至5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活动(统称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对全市各类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找准症结,落实责任,有效处置。对全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开展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和切断非法集资传播途径,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源头防范和治理,区域性、行业性非法集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潜在风险苗头得到及时控制,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切实维护全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 坚持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指导、组织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的集中排查、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等工作,真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各乡镇要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 坚持行业归口。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要求,负责监管行业领域内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并对口指导各地行业主(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特别对金融、电子商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汽车销售等非法集资情况较为突出的行业领域要进行重点排查。

(三)坚持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打早化小。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监管检查和监测预警,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坚持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及时处置化解风险。

(五)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打击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金融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依法予以保护支持,对乱办金融的机构予以清理和取缔,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拓宽民间融资渠道,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

三、工作措施

(一) 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二) 排查整治重点地域。重点地区: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市排名靠前的乡镇;2019年案件快速攀升,特别是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乡镇。各乡镇根据本辖区情况确定重点村,高度关注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地区。

重点场所: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

(三)排查整治重点方式

1. 查证照。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信息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贷款”“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

2. 查宣传。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等内容,以及承诺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3. 查人员。一是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因集资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二是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明确的主体,高度警惕经营场所内外有投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员等群体聚集的主体。

4. 查业务。结合企业业务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重点关注有募集资金性质的业务。

5. 查资金。依法对高风险企业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

6. 查网络。要充分利用好金融云及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对金融云、业务信息系统中发现的经营异常企业,可在互联网、天眼查、征信平台中进一步检索有无负面信息,两者相结合,提高筛查效率,增强针对性排查重点和方式方法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将辖内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地域、行为等纳入这次重点排查整治范畴,力争做到网络、实地全覆盖,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四、排查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15日开始,到5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20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专题进行部署,层层组织动员,进一步抓好专项排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排查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夯实基础。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条块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等方式,实行地毯式、拉网式、交叉式的全方位排查,做到不留盲点、不放死角。对排查和举报的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负责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

(三)集中处置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视情节轻重,通过采取清理整顿、责令整改、依法取缔等一系列措施,及时打早打小、消灭隐患、化解风险。对于定性为非法集资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排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问题的产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针对各乡镇、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实现非法集资早防早治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和全局出发,周密组织部署,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协力排查整治风险。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对症下药,同时与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相关部署有序衔接。工作中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决心快速处置一批紧迫、突出的风险点;也要坚持稳中求进,讲究策略方法,把握时机,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国庆属地维稳工作主线,稳妥有序化解风险。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丰富排查工具箱,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力争实现辖内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清仓见底。跨区域风险所涉地方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主动延伸调查,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进行台账式管理,动态跟踪处置进展。继续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 街道(乡镇)”摸排工作,进一步下沉重心,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分类施策化解。对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整合市场、税务、金融等多种监管手段,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并依法追究非法集资人、违法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等相关主体责任。对于涉众广、金额大、扩张迅速及资金链紧张的重点线索,要审慎评估研判,合理安排时间窗口,稳妥有序打击,实施“精准排雷”。对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地域,要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点,及时面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工作中要因企施策,注意把握节奏,根据风险性质和轻重急,制定差别化、针对性的处置策略,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做好总结报告。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认真填写附表,分析辖内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地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于2020年6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市处非办。活动期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可随时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意见建议等。市处非办将定期通报,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既要组织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更要注意人员安全,不能在疫情防控方面出现问题。

 

附件:辛集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4)(1).xls


1.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2.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3.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4.联络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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