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干部满足于现有成绩自我陶醉,对减污治污基础不稳固、生态环保任务艰巨的现实认识不足,甚至帮着打掩护、捂盖子。有的干部一味强调历史因素和客观困难,存在标准低、行动缓等现象,有时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简单粗放”“河北省“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产98个“两高”项目中,有12个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手续不全即开工”“十三五”期间全省应实施24个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实际完成10个;126座垃圾填埋场积存近百万吨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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