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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庄乡党委、政府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
确保社会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辛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马庄乡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马庄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今年6月至8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抓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抓排查整治治安隐患、确保全乡稳定”(简称“两抓一包”)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央一号文的宣传活动,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我乡发展稳定大局,集中3个月的时间,排查调处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一批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隐患,将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化解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确保我乡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的内容及重点
(一)排调调处民间矛盾纠纷。主要有:工农业生产经营、集体财产承包经营等方面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产权、道路纠纷;邻里、宅基纠纷;干群矛盾;民间经济和债务纠纷等。突出抓好可能激化和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排查调处。
(二)排查化解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苗头。主要有民族宗教问题;农村征用土地补偿;侵害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环境污染、地界纠纷、违法上访、村务公开等问题。通过排查调处,依法保护群众的利益,耐心细致地疏导群众情绪,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化解工作,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
(三)排查整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隐患。主要有防火灾,防爆炸,排查整治可能发生灾害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的隐患。防火灾,重点排查电力、供气设施;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物的单位;学校、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仓库、厂房、车间等物资集散地。通过排查整治,完善消防措施,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防爆炸。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发生泄漏、爆炸事故的化学物品,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完善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爆炸事故。
防刑事案件。重点排查储蓄、邮电等资金集中地点;公共场所、学校、电力设施等。通过排查,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实行群防群治,完善管理措施,防范和减少盗窃、抢劫、伤害等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排查“法轮功”危险分子。重点排查“法轮功”危害严重严重的村或单位,“法轮功”重点人,“法轮功”有可能反弹人员、转化不彻底人员,外地“法轮功”有可能进入我乡搞非法串联活动的。通过排查,进一步完善与巩固监控帮教转化措施,尤其对已转化人员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严密监控,最大限度地杜绝“法轮功”分子外出滋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巩固帮教转化成果。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两抓一保”工作,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村、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此,乡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候志卜为组长,宣统委员、派出所、刑警中队、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土地所、民证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抓一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综治办主任谈信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明确办事人员,主要领导和包村、包片干部要亲自部署,亲自到第一线解决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乡综治办、信访办加强协调,督导并充分发挥乡司法调解厅的作用,切实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处好,整治好,确保问题解决在乡内,不出现矛盾激化。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这次“两抓一得”工作,实行边排查、边调处、边整治的方法。排查工作要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一案一策、一事一策,定时限,确保调处、整治到位,对已调处和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防止反复。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坚持分片包村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对口调处和整治的办法,明确各村、各单位一把手和包村干部为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上访苗头的排查调处,由乡信访办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治由乡安全生产办公室、乡企办室牵头负责;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以乡司法所为主;因企业改制或工资拖欠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由乡企办室负责;因宗教信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乡宣传口负责;教育系统的各种矛盾纠纷由乡教育组负责;涉农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乡农业办公室负责;因吃水、浇地引发的矛盾纠纷,由乡水务所负责处理;因地权、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由乡土地所及土地中心所负责。上述各部门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按职责分级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乡“两抓一保”办公室。
(四)坚持制度,加强反馈。各村、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反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4点前向乡“两抓一保”办公室反馈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要迅速上报,防止因上报不及时延误调处时机。
(五)强化督导,落实奖惩。乡“两抓一保”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指导。“两抓一保”工作结束后,各村及各牵头单位要分别写出工作总结,于9月5日前报乡“两抓一保”办公室存档。对于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村或单位,要进行表彰,对因排查不细,调处、整治不利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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