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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环境保护局政风行风建设社会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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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和网上投诉的畅通,接报1小时内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理。对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重点和焦点环境问题,积极予以解决,确保群众满意。
    二、对全市的空气污染源(燃煤、扬尘和夏秋秸秆)加大监控力度,确保我市的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实现290天。
    三、确保我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正常运转,对重点项目实行限时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超7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超3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齐全的大型不超7个小型不超3个工作日)和项目责任人制。
    四、按上级要求对我市重点污染源的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行量化管理,点状监督,并对重点企业和区域采取党组成员分包责任制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五、对石津渠和邵村排干沿线的污染源进行重点督查,严禁向渠、干内超标排污。
    六、对城区区域内各功能区的环境噪声进行定期监测,每月公布监测结果。对不达标的区域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噪声污染不超标。
    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不依法行政、违反国家环保总局“六条禁令”的工作人员,实行首次查实下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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