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局是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市公路建设、公路养护、交通规费征收、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等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建设和谐交通,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与各乡镇共同投资4000万元,新改建乡村公路200公里,改善104个村通路情况,实现村村通等级路目标。 2、完成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方便农民群众侯车出行。 3、服务窗口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按时完成交通规费征收任务,争取多超多返,为公路建设筹集补贴资金。 5、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提速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6、加强对各乡镇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考核,延长公路使用期限。
欢迎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8322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