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辛集市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
5月18日,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委、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先后进行了转发。为落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
3、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基层党组织逐级代收,交市委组织部登统后统一交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党费专用帐户,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交省委组织部代转。
4、党员交纳“特殊党费”联系电话:0311-83283292。
中共辛集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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