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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交换手续
作者:房管局    点击数:    【字体:

 

提交资料

1、   产权交换契约

2、   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

3、   原房屋所有权证

4、   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收费依据

1、   交易手续费:20023月前,冀价经费字(1999)第4号;20023月后,冀价经费字(2002)第10

2、   确权登记费:冀价经费字(2002)第19

3、   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冀财农税[1999]35

收费标准

1、   交易手续费:凡是200231日前签订交易合同的,按房屋价的0.4%,转让双方各承担50%;凡是200231以后签订交易合同的,住房6/平方米建筑面积,交换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10/平方米建筑面积,交换双方各承担50%

2、   确权登记费:住房每套80元;其他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宗100元;其他房屋建筑面积101500平方米的每宗200元;其他房屋建筑面积5011500平方米的每宗300元;其他房屋建筑面积15013000平方米的每宗400元;其他房屋建筑面积300110000平方米的每宗600元;其他房屋建筑面积10001平方米以上的每宗800元。

3、超值部分契税:住房,按房价的2%;非住房,按房价的4%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接待窗口

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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